信息设计中的一点点符号学

一直都想了解一些关于符号学的东西,今天终于拿出一点时间上网简单搜了一些符号学原理,看了几篇文章感觉与我一开始时对于符号学的想象基本一致。这的确是一个好消息,我的“新界面”又有了一个强大的理论支撑。收获不少
文章大概是这样的/////
能指的视觉类包括面部表情、手势、文字、实物画、雕塑、交通信号等”。依据法相唯识学,八识中的前五识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)都是接受能指的系统,如果眼识里的色分、相分是符号的第一次感知裁决,那么指示标识里的符号就是再一次裁决。这次裁决将会产生常见的三类共识性符号。
其一,象似符号,指外部形式和内部结构与所代替的事物相似的符号。画一个上帝在门口,可以代指教堂;画五颗五角星代表五星级;在画的香烟头上打“×”,表示禁止吸烟。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。有些是约定俗成的,如“×”;有些是相似的,如星星、香烟头。倘若两者完全一样,那还是符号吗?固然不是。
天上的星星绝对不是五角的,那烟头也不是照片。符号传递信息一看便知,绝不能模棱两可,让人捉摸不透。
其二,相关符号,指与所代替现象有各种相关联系的符号。如车转弯前的路标,风向旗表示风向,温度计的水银柱表示气温等等。有专家,譬如美国的皮尔斯把它称作索引式符号。所谓索引式符号就是通过相关联系推测符号的信息,勿须解释。欧洲人的剧院用假面具来代指就是鲜活的例子,这些必须是约定俗成的。
其三,规约符号,指与所传递的信息之间无任何联系的,仅靠约定俗成的符号。譬如,交通运输上用红色和黄色喻指警示之意。数学当中的“+”“—”“=”等。又如通讯电码、斑马线之类,这方面用得最多的仍是运输领域。皮尔斯把它命名为象征符号,有些专家又称为指号符号。
本人还应该有一条“其四”。虽说没有人能够确定那具体应该是什么,不过终究会出现的。我想那是一种与人类的精神和知觉完全统一的,迷幻的,并且是宽泛的,系统化的图形概念。它类似于“其二”却又超越于“其二”之外。是对相关符号的跨越式“升级”。在这个信息量剧增,操作机制越来越复杂的时代了,这样一个规范的视觉图形系统应该是必须的。
如果发展顺利的话它将成为未来人类生活新的视觉符号。当然它的意义决不仅于此,其的真正作用是颠覆现代人类的生存方式,从而彻底改变人类的生存状态。

话似乎说的有些大了,不过这正是我所期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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